业务动态:关于开展省直单位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的通 知
发布时间 2013-06-26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24日  信息来源:总经理办公室
 
省直各单位工会:
   为帮助因患白内障和胬肉等眼疾而造成工作、生活困难的省直工会会员重见光明,经研究,省直工会决定继续在省直单位工会会员中开展“光明康复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凡工会关系在省直工会的会员
二、活动时间
   2013年5月至2013年11月
三、治疗项目
   白内障手术和胬肉切除手术
四、合作医院
   爱尔眼科集团医院
五、费用说明
   1、在白内障和胬肉手术中,初筛、术前检查、手术、手术耗材、晶体(白内障手术用,晶体采用美国博士伦)、术前术后用药(按患者所在地医保规定)、患者按规定天数的住院费(白内障手术住院天数为三天,胬肉手术住院天数为七天)等费用由省直工会和爱尔眼科集团负责。
   2、患者自愿选择非指定晶体超额部分(白内障)及不在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等“三个”目录范围之内的费用由患者承担。
   3、全身麻醉及心脏监护费用由患者承担。
   4、超过指定住院天数(白内障手术三天,胬肉手术七天)以外的费用由患者承担。
   5、陪同人员费用由患者承担。
六、工作流程
   1、调查摸底。各单位工会要广泛宣传,认真摸底,使每一位患白内障和胬肉眼疾的职工知晓此项活动,使他们能得到及时的检查和治疗。
   2、统一筛查。各单位工会将摸底情况于5月10日(逾期不接受报名)前报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将根据各单位情况统一安排筛查。
   3、术前检查。筛查完毕后,各单位工会对疑似身患白内障和胬肉眼疾的职工进行登记,由帮扶中心统一安排去爱尔眼科集团医院进行术前检查。
   4、住院手术。术前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工会将符合手术指征的会员情况报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由爱尔眼科集团医院具体确定手术时间。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工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贴近”工作思路,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使每一名患眼疾的职工都能得到及时治疗。
   2、严格把关。各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接受手术治疗人员的资格审查,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认真填写好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杜绝非活动对象参加治疗。爱尔眼科集团医院不接待自行前往的患者。
   3、未尽事宜,请致电:88318247;联系人:甘霖。
 
附件:省直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报名登记表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
 
 
 
抄送:省总工会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

省直工会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报名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筛查结果

 

 

 

 

 

 

 

 

 

 

 

 

 

 

 

 

 

 

 

 

 

 

 

 

 

 

 

 

 

 

 

 

 

 

 

 

 

 

 

 

 

 

 

 

 

 

 

 

 

 

 

 

 

 

 

 

 

 

 

 

 

 

 

 

 

 

 

 

 

 

 

 

 

 

 

 

 

 

 

 

 

 

 

 

 

 

 

 

注:本表由各单位工会填报、盖章后,报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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