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市场的稳定运行需要养猪合作社助力
发布时间 2014-08-25

 

近年来国内生猪价格“过山车”式的行情,导致行业大起大落,直接冲击了农民的稳定增收。与近年种植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相比,生猪养殖合作社发展速度稍显迟缓。业内人士指出,结合我国国情,合作社在组织约占60%的中小养殖户一起面向市场方面具有多方面优势,生猪市场的稳定运行需要养猪合作社助力。

在生猪养殖领域,丹麦、法国等国家的合作社在规范市场、国家调控、维护行业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生猪合作社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有很大差距。分散经营的农民具有生产上的盲目性。一家一户的农民难以获得有效的市场信息,即便获得一定的市场信息,也做不到理智的、有效的应对,只能盲目地往前跑,这是由生产上的趋同性决定的。而农民合作社恰恰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生的。农民合作社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中坚。

近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经管总站巡视员关锐捷日前在第十届和谐阳光健康养猪高峰论坛介绍说,截至2014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13.63万家,实际入社农户8556万户,占全国农户总量的32.9%。所覆盖的领域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

近年来我国生猪价格大幅波动,而且经常出现异常情况。这本质上就是市场供需不平衡。如果生猪行情比较好,农户发展养猪的积极性非常高,大家都去养猪。反之则淘汰母猪、清栏退出。养猪者之间,谁也管不了谁,谁和谁也达不成协。不少养猪户知道要坏事,但在利益的驱动下,谁也没办法协调。其实在畜牧生产领域,合作社在欧洲发达国家早就发挥规范市场的作用,是国家调控产业的重要抓手。如丹麦合作社使养猪业形成高度组织化的生产体系、高度专业化的加工体系和高度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其中两家生猪合作社拥有的屠宰场系统的屠宰量占总量比例接近九成;法国接近95%的猪肉是由合作社生产的,四个最大的合作社生产的猪肉约占全国总量的1/3。长期研究合作社发展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慕永太介绍说,德国、法国、丹麦等国家的普遍做法是合作社负责种猪育种、生猪饲养、屠宰、市场营销、检疫防疫、猪舍建设、动物福利等方面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生猪产业供种、饲料、养殖、加工、营销各环节主体。

目前,我国养猪合作社只有松散的组织形式,在对合作社成员的生产、管理、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十分欠缺。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3年底畜牧业合作社占合作社总量的25.7%,其中从事生猪产业的合作社占畜牧业合作社的35.5%。因此,我国生猪养殖合作社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远远不够,生猪养殖户、屠宰企业等产业参与者均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组建,加快合作社发展步伐,以提高生猪养殖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市场定价能力,有效保护行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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